關于申報2013年度支持發明創造和申請****補助資金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快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吉市發〔2013〕7號)文件精神,鼓勵發明創造,提升自主創新能力,F結合《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就申報2013年度支持發明創造和申請****補助資金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除民營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新申請和授權的國內外發明****。
2012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授權的發明****。
2012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新申請的發明****。
二、獎勵補助資金標準
新申請的發明****每件補助 1000 元,授權的發明****每件補助3000 元;新申請的國際發明****每件補助 2000元,授權的國際發明****每件補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2013年度****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詳見附表)。
2.****知識產權局****局(或代辦處)開具的繳納****費用發票復印件并提交原件驗證。
3.****知識產權局****局出具的****證書或****受理通知書和發明****新申請通知書復印件并提交原件驗證。
4.以個人名義申請的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交原件驗證,以單位名義申請的須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或單位有效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申報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及審批程序
1.受理申報。各申報單位和申報人按屬地管理原則,須先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提出申請,經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和財政局聯合審核,報當地政府、管委會審批后,向吉林市****管理處申報,聯系電話:62049589。
2.復核評審。吉林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復核,提出復核意見,確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擬補助單位和發明人。
3.審核批準。吉林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審核批準科技創新專項資金補助的****發明單位和發明人,并組織撥付資金。
六、相關要求
請各縣(市)區、開發區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組織、審核、申報、匯總等項工作。
申報材料須一式七份(A4書裝成冊)報送到吉林市科技局相關受理處室;同時分別報送匯總表、申請表電子版(可在吉林市科技局網站上下載,http://www.jlst.gov.cn)到吉林市科技局相關受理處室和發展計劃處。
特此通知。
點擊下載附表:2013年度****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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